中美劳动生产率比较的理论与实际,中美劳动制度的比较

前段时间,单伟健和Gavekel联合写了一篇文章《Unraveling China’s Productivity Paradox》,里面考察了五个在美国和中国均有重要生产者的行业。这些行业的物理产出指标可用。包括:造船业、钢铁、电动汽车、太阳能光伏组件和水泥。劳动力生产率数据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或 10-K 文件。电动汽车数据来自特斯拉,该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和上海运营的超级工厂生产相同型号。

对于每个行业,劳动力生产率均以物理产出和名义增加值(未调整价格差异)两个指标进行衡量。数据还包括平均工资。所有计算均是2023/2024两年平均数据 ,因为劳动力生产率会因产能利用率和价格波动而变化。

上表总结了研究发现的显著结果。在所有行业中,中国制造业每位工人的实物产出劳动生产率均高于美国,平均高出 2.4 倍。因为中国的价格便宜,在名义增加值方面,中国的优势缩小到平均 1.2 倍。水泥是例外:中国每位工人的实物产出略高于美国,但由于价格差异巨大,其名义增加值生产率仅为美国工人的 28-50%。 

上面这个表里面有更详细的数字。

然而,这个结果和经济学家和国际组织的研究结果完全不同。在下面这张图里面美国的劳动生产率远远高于中国,大概是中国的七倍。

下面这张图是购买力平价之后的,更近期的数字。2023年,美国的全行业劳动生产率仍然是中国的4.7倍

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,美国大概是中国的五倍。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,主要是个统计口径和转移价格的问题。

上面的五个行业美国和中国均有重要生产者,也有可用的物理产出指标。但大多数行业,中美两国是上下游关系,互相协作。比如苹果手机,设计研发大部分在美国,制造大部分在中国。

我们可以用一个最简单的模拟案例来说明:

一家总部在美国的企业,有5000万美元收入,对应2000万美元的原材料成本。两个厂,一个在中国,一个在美国。工厂只有工资成本。

中国厂,1000个工人 ,人均工资1万美元/人,总成本1000万美元。中国厂是上游,美国厂是下游。

美国厂,100个工人,人均工资10万美元/人,总成本也是1000万美元成本。

公司利润 1000万美元,利润率20%。

那么问题来了,中间产品从中国厂到美国厂的转移价格怎么定?

如果没有税收差别,也没有要把利润留在某个环节的需求,对企业来说,合理安排是两个厂的利润率一致,转移价格是3405万美元。中国厂利润率是405/3405 = 11.9%。美国厂的利润率是 595/5000 = 11.9%

这样计算,中国厂的人均增加值是 1405/1000 = 1.405万。美国厂的人均增加值 1595 / 100 = 15.95万。

中美两个厂的劳动生产率的差距是11.3倍 差距比工资差距还大。

如果这家公司的政策是,利润归总到总部,中国厂不留利润,转移价格会是3000, 增加值的差距更大。美国厂的劳动生产率是中国厂的20倍。

统计学核算劳动生产率,就是这样计算的。但是,这种算法能真实反映中美两国真实的劳动生产率吗?还是单伟健的那种算法更合理?这五个可比行业是这样,其他的不可比行业又是什么样的情况?

如果中美贸易真的脱钩断链了,转移价格这个玩法不存在了。潮水退去,究竟哪个国家才是真正裸泳的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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