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所高校取消“非升即走”,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

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,教育部、中共中央组织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对支持和引导青年教师全面发展作出工作部署。

其中特别提出“完善高校教师评价改革,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引导支持力度”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在“完善人才聘用机制”的要求中,《指导意见》针对实施预聘长聘制的高校提出,“要以培养和留用人才为出发点,科学设置预聘期,设计发展路径,加强过程管理、反馈和指导,强化薪酬待遇、经费投入、科研资源、招生指标等方面的支持,规范科研项目、人才计划管理,激励引导青年人才安心工作、静心科研”。

“预聘长聘制”,是高校教师选拔和职务聘任制度,新进教师在入职时签订相应的考核协议,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考核要求,合格者留用,不合格者走人,即所谓的“非升即走”。“非升即走”只是外在表现形式,并不能涵盖制度的全部。现在,“表现形式”成了“通称”,也说明有关的争议和矛盾主要集中于此。

类似的考核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青年教师的潜力,让他们在学术研究、教育教学等方面快速成长,从而推动高校的学术进步和学科发展。但也可能导致教师过分追求短期成果,从而忽视了学术和教育的长远影响。目前在高校自行设立的“非升即走”条款中,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、唯量化指标论、量化指标不尽合理等问题。另外,类似制度可能加剧教师的职业压力,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工作质量;而身心健康问题,无疑会影响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教学质量。

《指导意见》中有关“合理设置高校评价标准,不把人才称号作为高校评价指标,淡化论文和奖项数量指标,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教师考核评价指标”的内容,实际上是为大学管理松绑。

今年,多所高校正在发生改变。多所高校近期发布的招聘公告明确“不实行竞争性淘汰”“无非升即走”……

《中国海洋大学诚邀全球英才申报国家优青(海外)项目(新增批次)》中明确,聘任为学校高层次人才工程教授,纳入学校事业编制,聘为博士生导师,设有薪酬增长机制,享受良好的学术环境,无“非升即走”,不实行竞争性淘汰。

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(2025年)》中明确,优秀师资不采用“非升即走”或类似招录模式,不实行竞争性淘汰。

此外,广西软件学院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、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、保山学院等多个院校,也在人才招聘公告中注明“无非升即走”。

2025年复旦大学春季工作会议上,复旦大学校长金力认为,长聘体系的核心不是“非升即走”,而是选拔最具内驱动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。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,现在跳出“非升即走”,对有多少人能留下来是不限定的,你只要优秀我就能留。而且原来是晋升职称以后才能留,现在是先留下来才可以升,把“升”和“留”的先后次序换了一下。

中山大学校长高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对于“预聘—长聘制”而言,“非升即走”的重点不是“走”,而是“留”。“预聘—长聘制”的重点不是“非升即走”的淘汰机制,而是“留才育才”的支持体系。

科研还是教学?当下还是长远?卷还是不卷?……多所高校取消“非升即走”,不是回到“大锅饭”,而是对异化现象的集体纠偏。竞争可以有,但不应只剩竞争。

回归“非升即走”是人才甄选手段的本质。理想的新机制应当在保障教师职业安全感和学术自主性的基础上,通过长周期、多元化、分类别的评价体系,维持学术活力与发展动力,实现保障与竞争相平衡、短期绩效与长期发展并重。

不少高校都改革了相关评价机制,拒绝让淘汰压力压倒青年教师的学术热情。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,是探索更加多元、更为科学的绩效评价方式,评价标准要从“唯成果”转向“多维度”,让课堂质量与论文质量同登天平,打破唯论文、唯帽子、唯职称等单一评价体系。

此外,在聘任之初就为青年教师提供教学型、科研型等多种岗位,也有助于青年教师更加聚焦,避免“只问论文课题,不闻教学服务”等状况。聘任期内要从“一考定去留”转向“全过程护航”,让足额启动经费等扶助措施成为青年教师启航标配,并设置中期诊断、延期考核等柔性环节提供试错空间。

正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:过分强调数量往往会造成平庸学识的过度生产,单一数据只会淹没真正关键的研究。青年教师首先是一个个具体的、鲜活的人,过于高压的“淘汰游戏”只会让他们陷入无所适从、疲于应付的境地。不管是从事一线教学,还是学术科研,都需要自由探索、自主决策的空间。

真正具有颠覆性的原创研究,往往需要“十年磨一剑”的从容。当“非升即走”升级为“成长即留”,青年教师不再被倒计时驱赶,而是被梦想点燃,中国高校才能在全球人才竞争中赢得长远未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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